時事觀點:風電國產化爭議
歐盟官員近日呼籲臺灣政府遵循WTO關於風電發展的規定,捨棄國產化的嚴格要求。臺灣政府要求外商在臺風場的一部分風電基礎設施必須由國內企業建設,這給外國投資者造成了不必要的負擔,降低了臺灣的競爭力。歐盟制定的目標是到2030年將歐洲的海上風電容量從12GW提高到至少60GW,到2050年達到300GW。臺灣一直是歐盟主要的海外投資對象。
臺灣的製造業、鋼鐵業、重工業真的能跟上離岸風電所需的標準嗎?過去有外企向媒體反應,面對製作新的鋼鐵物件,臺灣廠商有學習困難。此外也有外企退單或本土廠商在交貨前發現瑕疵的新聞。海上風電相關設施必須至少使用20年,品質標準會比陸上使用的更嚴格,所以國外廠商在交付產品時,會要求品質,不允許有任何瑕疵。
臺灣今年將建設至少5個風力發電場。我們可以捫心自問,港口能源、勞動力供給、配套體系是否能夠滿足如此巨大而集中的需求?而政府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策目標的情況下,如此強硬的態度會不會讓本土化無法實現目標?
要成為區域中心,除了政府的彈性政策,考慮是否改變原有的達標時間點外,國內產業應積極與國外廠商合作,提升技術水準。這樣才能供應臺灣國內產業的需要,更能進入世界供應鏈,與國外競爭。